弗一 5『按着祂意願所喜悅的,豫定了我們,藉着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分,歸於祂自己。』羅八 23『…我們這有那靈作初熟果子的,也是自己裏面歎息,熱切等待兒子的名分,就是我們的身體得贖。』19『受造之物正在專切期望着,熱切等待神的眾子顯示出來。』神人有分於神的神性,這神聖權利的另一面乃是有分於神兒子的名分。(弗一 5,羅八 23。)我們能有神的生命、神的性情、神的心思、神的所是、神的形像、和神的榮耀,因爲我們是神的兒子。…正如人的兒子分享他屬人父親的榮耀或威榮;照樣,神的兒子也分享他們神聖之父的榮耀。
在創立世界以前,就是在已過的永遠,神豫定我們,豫先標出我們得兒子的名分。在時間開始以前,神就有意並定意,要我們有分於祂兒子的名分。(李常受文集一九九四至一九九七年第四册,二七四至二七五頁。)。
信息選讀
我們乃是神的兒子,享受兒子名分的一切福分。
我們可以把這些福分列舉出來:兒子名分的靈、那靈的見證、那靈的引導、那靈的初熟果子、那靈的幫助、和那靈的代求。至終我們要有神兒子完滿的兒子名分顯示在榮耀的自由裏。(羅八 19,21。)〔羅馬八章〕用了三個重要的辭—兒女、兒子、後嗣。…神的生命在三個階段裏作工,使我們成爲神的兒子。神的生命在我們靈裏重生我們,在我們魂裏變化我們,並且將我們的身體改變形狀。因此,我們有重生、變化、和改變形狀。這些加在一起,就給我們完滿的兒子名分。這三個階段的結果,就使眾子完全得成熟。
羅馬〔八章〕…告訴我們,那靈同我們的靈見證我們是神的兒女。(16。)十六節不是說兒子或後嗣,因爲在兒子名分的第一階段,我們只是藉着神的生命得重生的小孩子。此後我們會長大。然後十四節說,『凡被神的靈引導的,都是神的兒子。』在十四節裏,我們不再是嬰孩或兒女,乃是兒子。…我們已從兒女長到能接受那靈引導的兒子。這就是說,我們在第二階段,變化的階段。最終,我們要成爲後嗣。照着古代的法律,後嗣必須成年,並且被宣佈爲法定的後嗣,纔能承受產業。所以,羅馬書這段有重生的兒女、變化的兒子、以及改變形狀或得榮的後嗣。我們生爲神的兒女,現在正長成神的兒子,且在等候我們完全成熟並依法被宣佈爲神法定後嗣的時候。使我們成爲法定後嗣的手續,是我們的身體改變形狀,就是我們的身體得贖,也就是完滿的救贖。(23。)我們的身體改變形狀,會使我們有資格作神聖產業的後嗣。這改變形狀要藉着得榮而完成。(羅馬書生命讀經,二七七至二七九頁。)我們作爲神人,也要有分於神的顯出。(19。)當我們的生命—基督—顯現的時候,我們也要與祂一同顯現在榮耀裏。(西三 4。)今天神是隱藏的,但有一天祂要向全宇宙顯示出來。羅馬八章十九節指明,當神顯示、揭露出來的時候,我們這些神的眾子也要有分於那個顯示、揭露。神要與祂的眾子一同顯示出來,他們在生命、性情、心思、所是、形像和榮耀上,將要與祂一式一樣。(李常受文集一九九四至一九九七年第四册,二七五頁。)參 讀: 羅 馬 書 生 命 讀 經, 第 十 九、 五 十 三、六十二篇;新約總論,第十二至十四篇。